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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规范市本级二手房转移登记网上预约服务的通告
分类:行业资讯 来源:作者 发布时间:2023-06-30
为切实维护不动产产权人的合法利益,进一步营造稳定、有序的不动产登记服务秩序,不断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现就市本级二手房转移登记网上预约服务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格实名预约

一码一号,受理窗口严格执行叫号实名制,务必做到取号人员姓名与登记材料一致方可受理。
二、强化部门联动
根据网签数量及网上预约情况,适时调整网上预约数量,满足企业群众办事需求。对故意制造紧张气氛,发布虚假信息,影响正常服务秩序的机构及从业人员,一经查实,将移交相关管理部门处理。
三、提供延时服务
承诺兜底服务,为当天取号成功的办事群众提供延时服务,保证取号业务当天兜底办结。
四、加强监督管理
加强干部职工作风纪律建设,自觉抵制违规加号行为,发现工作人员利用工作之便为他人违规加号,从中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一经发现查实,严肃处理。
监督举报电话:029-85376010
五、无需预约情形
下列情形无需申请预约:(一)申请人一方为非自然人的业务;(二)赠与、互换等非网签备案合同的业务;(三)现役军人、残疾人、8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等特殊人群。
六、预约注意事项
1.实行“预约优先”,各办事大厅优先办理已预约的二手房转移登记业务。
2.买卖双方自行交易,当日完成合同网签、资金监管的必须符合无需申请预约情形中第三条的规定,资料完备由工作人员抽取号码排队办理。不符合条件的请网上预约申请办理。

3.若卖方名下有两套以上(含两套)房屋,且买方为同一人购买的可预约一次,现场告知工作人员情况,抽取号码排队办理。

西安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2023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