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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消费者、房地产中介机构及从业人员:
为进一步规范存量商品房交易行为,防范虚假交易、骗取贷款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我协会现作出重要风险提示如下:
一、存量商品房的交易双方应增强法律意识,依法依规进行交易,按照真实交易价格签订买卖合同和申请按揭贷款。卖方对房地产经纪机构或买方提出的配合买方以高于(特别是明显高于)实际成交价的金额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的要求应保持审慎和警惕,以免为某些企图通过骗取贷款牟利的不法分子(团伙)提供实质便利。
二、全市各房地产经纪机构、中介从业人员不得配合买卖双方进行“高评高贷”等违法违规行为,不得协助提供虚假合同配合贷款申请。如有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对涉事房地产经纪机构和从业人员,协会将列入行业预警范围,将其违规情况通报给行业联盟其他各地市房地产中介协会,并将结果上报行业主管部门。
三、买卖双方对房地产中介居间服务合同以及《房地产买卖合同》相关条款约定有疑问的,可咨询法律人士专业意见,也可向我协会咨询反映。如发现提供居间服务的经纪机构或中介从业人员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请及时向相关部门投诉和举报。
特此提示。
西安市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
2023年11月7日